:::

何謂「缺工就業獎勵」?大致內容為何?

(一)為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3k3班及機構照護服務工作)從事工作,紓緩特定行業缺工情形,並兼顧穩定失業勞工就業以及降低國內聘僱外籍勞工之目的,故規劃辦理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之津貼補助措施。
(二)本措施規定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者,向本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業諮詢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之雇主(即3k3班或機構照護服務業)連續達30日以上,由本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就業獎助津貼,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6,000元,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7,000元,最長以18個月為限。 

  • 延伸閱讀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另開視窗)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另開視窗)
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另開視窗)
  • 查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