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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持有保留期限內同一職類級別之學科及術科測試成績及格通知單者,應如何辦理合併發證作業?

(一)因自104年1月1日起,學科測試及格者不再保留,故持有104年1月1日以後方取得學科測試及格者,須符合分別持有同一職類級別學科及術科測試及格通知單者,且術科測試及格之報名首日需早於學科測試及格之報名首日,方能辦理合併發證作業。
(二)103年以前,凡分別持有在保留期限內同一職類級別之學科及術科及格成績單者,方能辦理合併發證作業。
若符合合併發證辦理資格,欲申請技術士證者,除符合特定對象者限以現場申請或通信申請外,餘均可採現場申請、通信申請或線上申請(http://www.wdasec.gov.tw資訊查詢→技術士證合併發證申請作業)。申請表單及處理流程可參閱簡章附表或至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wdasec.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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